莱建管字〔2008〕52号
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两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雪野旅游区建设规划环保局、有关工业园区建设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冬季施工即将到来,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打好“隐患治理年”第五战役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建字[2008]37号)要求,现将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建设局、各开发园区建设机构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根据本区域、本企业的实际,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辨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监督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是施工企业要以“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为重点,认真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各施工项目部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消除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三是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在未完工的工程内设置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要重点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五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严把起重机械购置、租赁、进场、维护保养以及拆装方案、拆装过程和安全使用关,施工单位要落实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要对起重机械基础隐蔽工程施工、拆装作业等重点施工环节进行旁站监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三、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各施工企业要在进入冬季施工后,组织一次全面的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加强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薄弱部位的检查。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落实。各区建设局、各开发园区建设机构要对本辖区内的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执行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或者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要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整改。
四、加强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各区建设局、各开发园区建设机构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逐级上报。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