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建管局核准我市7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这是今年以来省建管局核准的我市第三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
从2005年起,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企业须向市建筑业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市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建管局,由省建管局审查核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的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按照省建管局的统一部署,自今年起我市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先后分三批对我市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企业进行了初审上报,共核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10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