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08年度莱芜市建筑工程质量“凤城杯”奖评选工作结束。经各区、各企业推荐申报,市建筑业管理处初审,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建委核准,莱芜市燃气热力公司办公楼等 27项工程荣获2008年度莱芜市建筑工程质量“凤城杯”奖。
根据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获奖业绩实行投标加分的通知》规定,荣获2008年度“凤城杯”奖工程的施工单位,自2008年10月1日起,一年内在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投标中,增加相应的工程质量业绩分。
近日,2008年度莱芜市建筑工程质量“凤城杯”奖评选工作结束。经各区、各企业推荐申报,市建筑业管理处初审,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建委核准,莱芜市燃气热力公司办公楼等 27项工程荣获2008年度莱芜市建筑工程质量“凤城杯”奖。
根据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获奖业绩实行投标加分的通知》规定,荣获2008年度“凤城杯”奖工程的施工单位,自2008年10月1日起,一年内在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投标中,增加相应的工程质量业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