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建发〔2008〕2号
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核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八日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核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新颁布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做大做强莱芜建筑业”的总体目标,经研究确定,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资质核查。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筑产业结构调整这条主线,摸清现有企业资质现状,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夯实企业资质,努力提高我市建筑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目标要求
通过资质核查,鼓励资质升级(增项)扶持一批,引导转为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改制一批,责令限期整改达标保留一批,依法撤回资质取消一批。
三、核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4、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5、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
6、省建管局《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鲁建管发[2007]25号);
7、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四、时间要求
这次资质核查从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五、其他要求
资质核查期间,从严控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的申报。
六、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办公室人员组成附后),具体负责此次资质核查工作。
附件:
莱芜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核查小组名单
组 长:李志强(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何桂昌(市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王京才(市建委工程建设科科长)
成 员:亓树文(市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
张子峰(市建管处行业管理科科长)
刘 斌(市建管处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核查小组下设办公室,亓树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子峰、刘斌为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建筑业 资质核查 通知
莱芜市建设委员会秘书科



